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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区、市人民政府,市政府各部门,市直各单位:
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“将发展的立足点转到以质量和效益为中心”的要求,全面落实国务院《质量发展纲要(2011—2020年)》,坚持以质量促发展、以质量促转型,继续深化“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”建设,引导和激励全市各行各业不断提高产品质量、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,树立质量先进典型,根据《青岛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》有关规定,经自愿申报、资格审查、现场评审、陈述答辩、评审委员会审议、社会公示,市政府决定,授予青岛红领集团有限公司、青建国际集团有限公司、青岛明月海藻集团有限公司、青岛海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、青岛豪迈电缆集团有限公司等5单位第四届青岛市市长质量奖组织奖。
希望获奖单位珍惜荣誉,再接再厉,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,不断取得新成绩。各级、各部门和广大企业要认真学习获奖单位的先进经验,牢固树立“质量第一”理念,不断追求卓越,进一步增强核心竞争力,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升级,为加快推进“三中心一基地”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