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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解决我市道路检查井下沉、破损问题,进一步提高道路通行环境,根据有关规范和标准,市政府决定,开展城市道路检查井专项整治行动。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整治范围
市内四区24条一类道路、 44条二类道路、 23条前海一线道路以及2012年四区财力投资的37条综合整治道路所涉及的病害检查井,共计1.12万余座。
二、整治标准
建设部发布的《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》(CJJ 36-2006)、《青岛市城市道路检查井技术导则(试行)》(青建城字〔2012〕18号)和《青岛市道路检查井标准图集(试行)》(青建城字〔2012〕18号)。
三、职责分工
整治行动由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,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施工企业、检查井盖座生产厂家和更换下的旧井盖座回收厂家。管线产权单位和管线主管部门配合做好检查井整治后的接收工作。城管执法部门要加强检查井整治后的后续执法工作,对未及时维护的产权单位要依法查处。市内四区2012年综合整治道路所涉及的检查井整治工作由各区组织实施,同时要配合此次检查井整治,做好车行道、人行道和沟沿石的整治维修。
四、进度安排